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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学管理

关于做好2016年下半年教学工作的通知

编辑日期:2016-12-21 作者/编辑: 阅读次数: 2763

各函授站、教学点:

为落实《山东师范大学成人高等教育2016年下半年教学工作安排意见》,保证教学工作顺利进行,现将2016年下半年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,请认真落实。

一、教学时间安排

1、非远程教学专业:各函授站、教学点根据实际情况利用假期或双休节假日在当地安排教学。

2、远程教学专业:由我院根据教学计划统一安排网络学习课程,学员凭学号(用户名)、身份证号(密码)登录“山东师范大学成人高等教育远程教学与管理平台”(以下简称“平台”)进入“学生工作室”即可学习。各单位要通知、引导学员开展网上学习,通过电话、邮箱或以班主任身份进入“平台”做好督学、促学工作。在此期间聘请教师组织学生进行一至两次针对性的答疑辅导,切实解决学生学习过程中的难点疑点。

3、综合(书面)作业:根据教学管理规定,远程教学专业每门课程须完成并上交1次综合(书面)作业。第一学期作业完成并上交各站点的截止时间为6月15日,第二学期作业完成并上交各站点的截止时间为12月15日。作业由各单位自行组织评阅并按百分制成绩录入“平台”。

二、考试课程及时间安排

1、按照教学计划对本学期所开设课程进行考试,远程授课专业考试课程可由我院提供试题,也可由各单位自行命题,非远程教学专业考试课程由各单位自行命题。所有考试课程试卷由各单位按要求印制、阅卷及成绩录入。

2、为便于各单位安排教学、考试,2016年下半年统一考试时间安排在2016年12月24日及2017年1月7日两个时间段进行。各单位根据教学安排选择一个时间段安排考试,并于117日前报我院教学部。

3、各单位要做好考试的组织工作,严肃考风考纪,规范考试秩序,加强对监考教师和考务人员的管理与培训。我院届时将派人对考试工作进行检查。

三、做好教学安排与考试安排数据上报

按照省教育厅阳光教学平台和我院远程教学与管理平台的要求,各单位必须于11月7日前将各年级本次教学、考试安排通过平台上传。

 

 

  山东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

 2016年10月18日